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三部门《2019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8〕96号)等文件以及长乐区2019年教师招聘的有关规定,现将长乐区2019年编外合同教师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应属于福建省生源(含2019年2月及之前户口迁入我省的省外生源)的高等院校普通全日制毕业生。
1、高中:招聘具备学历和学位的研究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为普通全日制,且与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一致)、具备学士学位的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需持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标注的专业名称为准,下同)、教师资格证中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应对口(具体规定见附件1)。
2、初中:招聘具备学历和学位的研究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为普通全日制,且与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一致)、具备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需持有高级中学或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中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应对口(具体规定见附件1)。
3、小学:体育学科招聘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他学科招聘师范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非师范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需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中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应对口(具体规定见附件1)。
4、幼儿园:招聘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需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专业等具体规定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限18至30周岁(即1989.7.31~2001.7.31期间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4、具有良好品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对象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我省已在编教师、经通过公开招聘且已被长乐区教育系统聘任的在职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256名,其中高中39名、初中21名、小学166名、幼儿园30名。各岗位招聘人数、报名对象具体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毕业生按公布的招聘岗位信息(见附件1)填报志愿,每位毕业生只能填报高中或初中或小学或幼儿园的一个学科志愿(如:高中语文)。
1、报名时间:3月18日-3月24日。
2、报名方式:毕业生应登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唯一官方网站(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考”专栏注册报名。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如因考生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的,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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