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印江自治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含试用期)人员。
2、未经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和委培生。
4、截止2019年6月3日服务期未满,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因贪污、行贿受贿、侵占公私财产、泄露国家秘密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7、因其他原因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影响期内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期影响期满,但存在影响招聘聘用的。
8、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9.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10、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人事部令第6号所列需回避情形的。
11、不符合职位的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13、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五、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均在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
网址:
www.yinjiang.gov.cn 六、报名、资格初审及加分
(一)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选择符合本人的职位报名,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应在2019年6月10日9:00至6月12日17:00期间登陆“铜仁网”和“铜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提交报考申请。报名网址
http://bm.gzekao.cn/tr/webregister/。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2019年铜仁市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2),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名申请提交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注意: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审核未通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需进行提交报名申请操作。点击“提交报名申请”键后,考生将不能对报名信息修改。若不点击“提交报名申请”键,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导致报名失败。
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三)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19年6月10日9:00至6月13日17:00
1、资格初审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各招聘单位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必须在24小时内进行审核,要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初审,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19年6月12日17:00前)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报考人员提出申请,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进行改报,无适合职位改报的,给予退费。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在2019年6月12日17:00前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其他信息有误的,须本人向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进行修改。
3、2019年6月12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19年6月13日12: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招聘单位6月13日17: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
4、提交报名申请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6月10日9:00至6月14日17:00在“铜仁网”和“铜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进行网上提交报名申请并缴纳100元考试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交报名申请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建档立卡贫困户毕业生可减免报名费。在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时,除提供通过资格审核后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外(报名信息表打印方法:登录报名系统——点击详细信息页面——截屏打印),还须出示当地县级扶贫部门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加盖公章)。
申请且符合减免报名费的人员,于2019年6月14日17:00前到“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印江自治县人社局峨岭街道泉州商贸城)办理减免手续。
6、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数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职位,无适合职位改报的,给予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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