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笔试与资格复审
1.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百分制计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成绩在原报名网站进行查询。参加考试时,考生需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内容
①报考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所报岗位相应专业知识、教育基础理论(含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相关法律法规等。
②报考人民医院(不含专技岗位9和10)、中医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专技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理论知识、专业知识和医疗相关法律法规。
③报考其他事业单位岗位(含人民医院专技岗位9和10)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按单位和岗位由高到低排序后,按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不足这一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出现成绩并列时,一并纳入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原报名网站进行公布。
2.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按所报岗位要求提供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到证或存档单位证明、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在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项目人员已取得合格证书的,携带合格证书参加资格复审,未取得合格证书的,由服务地人社部门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创业就业基金监管中心审核盖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须同时提供本人退伍证。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由乡镇(街道)和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相关工作证明。
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本人基本信息、上学时间、学历、专业、毕业时间证明。
已参加工作人员须同时出具单位和具有干部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资格复审时间在原报名网站通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将取消该报名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在原报名网站公布。
六、面试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累加后平均为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办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
面试方式分两种:教师岗位采取讲课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讲课重点测评教学设计、教学技能、综合表现、专业知识和能力等。备课60分钟,讲课时间为15分钟。
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自我情绪调控能力、人际交往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岗位匹配性及个体特征等。面试时间为10分钟。
七、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由于成绩并列造成超出岗位招聘名额的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仍出现并列时,将面试时去掉的最高分和最低分相加,从高到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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