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丹县委组织部
山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9年山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编办、市人社局审核,山丹县公开考录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为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具体岗位及名额和招聘条件见《2019年度山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简表》。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山丹籍或山丹户籍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019年7月17日之日前为山丹户籍)。
年龄在35周岁以下是指1984年7月17日以后出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是指1989年7月17日以后出生。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分配;
2.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与各职位要求相匹配的专业、学历、学制、学位等其它条件;
4.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在党纪处分期限内的,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5.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7月24日--7月28日(共5天),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山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城区中央商务写字楼527室)。
3.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只限报考一个职位,现场填写提交报名登记表2份(见附表2),报名时须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3张。除上述资料外,根据报名者身份不同,还需提供下列资料:
(1)应往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报到证或择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
(2)已签约就业单位但又解约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须提交《就业报到证》、原协议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出具的《解约函》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原件;
(3)委托报名的,报名时除提供有关证件外,还须有委托书。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须重新审核相关证件原件,再次确认报考资格;
(4)因婚迁报名人员,除提供相应证件外,还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对在报考过程中为考生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追究单位负责领导和经办人员责任。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5年内不准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
考生报名时所留电话要确保畅通,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原因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按不低于1:3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减少招聘计划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后仍达不到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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