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规定,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市和乡村振兴战略,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就乐昌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和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社会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和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10名。招聘单位和岗位条件详见《乐昌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条件见附件1);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3年8月21日后出生。其中部分岗位中级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78年8月21日后出生(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2014年至2016年广东省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且在限考期内的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6)乐昌市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2.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
2019年8月21日至2019年8月23日。(上午8:40—11:50,下午14:40—17:20)。
(3)报名地点:乐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多媒体会议室,联系电话:0751-5571150。
3. 报名所需材料(材料不齐者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A4纸双面打印1份,须本人签名)。
(2)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职称证等原件和复印件(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结婚证、资格证和职称证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23日。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大一寸彩色照片3张(其中一张贴在报名表上,另外2张背面写上名字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4)考生承诺书(附件3,须本人签名,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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