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公告
根据《绍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绍政办发〔2016〕64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事业单位面向博士研究生、2019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和2020年国内大学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专场招聘会。现将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原则。全市共有36个部门52家事业单位推出151个岗位,共需招聘331名高层次人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和招聘人数,以及应聘人员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等详见《绍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博士研究生;
(二)2019年毕业于国内及境外、国外大学的硕士研究生;
(三)2020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不包括境外、国外大学毕业生)。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等条件;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情况为准),境外、国外学历须经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21 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1973年9月21日以后出生);有特殊要求的详见计划表;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包括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现场报名
1. 报名时间:2019年9月21日上午9:00—11:00,地点:浙江大学玉泉校区邵逸夫体育馆;
2019年9月21下午14:00—16:00,地点:浙江理工大学下沙校区体育馆二楼。
2. 应聘人员应随带资料及相关要求:
(1)《绍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粘贴本人近期免冠照片)(附件2)。
(2)毕业时间不同的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资料不同,具体如下:
① 已毕业的硕博士研究生请现场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境外、国外留学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② 2019年毕业的硕博士研究生尚未取得毕业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供书面说明),且须在2019年10月30日前向招聘单位提供相应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国外留学人员须在2020年7月29日前向招聘单位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③ 将在2020年国内大学毕业的硕博士须提供所在院、系关于所学专业、将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明。且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向招聘单位提供相应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
(3)已参加工作属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的,请出具现工作的事业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 应聘人员自愿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一人报多个岗位的均视作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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