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截止2019年12月仍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3、截止2019年12月仍未满服务年限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4、截止2019年9月 18日在读的全日制高校学生或服现役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9、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10、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1、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由瓮安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通过瓮安县人民政府网新闻中心通知公告栏向社会公布。
六、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考人员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
www.gzpta.gov.cn)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19年9月18日9:00至9月22日16: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黔南州2019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暨加分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报名申请提交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
注意: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因审核未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须进行提交报名申请操作。点击“提交报名申请”键后,考生将不能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若不点击“提交报名申请”键,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导致报名失败。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和完整填写本人相关信息。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等情况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
报名期间,每日17:00后,将在“瓮安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以缴费人数为准),供报考人员参考。报名结束后,将在笔试前公布全县报名总人数和每个职位报名人数。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19年9月18日9:00至9月24日18:00。
1、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各招聘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信息必须在24小时内审核完毕。
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审核通过。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初审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符合要求的照片。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表,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等环节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人员,在报名期间(2019年9月22日16:00前)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因报考人员未认真阅读或误读《招聘简章》及职位表(附件1),报考不符合条件职位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资格初审期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瓮安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由考务机构给予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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