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结合怀柔区事业单位发展需要,2019年下半年怀柔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招聘单位对户口要求另有说明的,按招聘单位具体要求执行);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和回避的有关规定;
6、年龄计算方法:“25周岁以下”指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30周岁以下”指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35周岁以下”指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
详见附件《怀柔区2019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程序
1.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核
9月16日至9月19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考生按照《怀柔区2019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中所报考单位的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报名咨询电话见招聘岗位需求表。
现场资格审核携带材料包括(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需出示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和本人户口页);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3)岗位需求表“其它条件”中所需的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能按时毕业,按时取得岗位所要求证书,如不能按时取得,则取消聘用资格;
(5)需要携带近期本人电子版证件照;
(6)招聘岗位要求具备一定的工作年限的,须提供本人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招聘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须提供能证明其工作经历的相关材料,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
(7)面向随军家属岗位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①现役军人家属证明;
②军人家属随军调京审批表(复印件加盖所属部队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公章);
③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所属部队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公章);
④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随军家属未领取自谋职业奖励金证明。
2.领取准考证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请本人携带身份证于10月15日到所报考单位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核地点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安排
(一)笔试安排
1.笔试内容
笔试分为《公共基本能力测验(管理岗)》、《公共基本能力测验(专技岗)》《公共基本能力测验(工勤岗)》,分别针对申报事业单位不同性质岗位人员,主要考察其从事相应岗位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基本能力以综合思维能力、问题解决能力、语言文字能力、学习能力四项能力为考察对象。本次考试无指定培训机构和参考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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