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9年9月25日-9月27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 :
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地址:南雄市朝阳南路299号大楼七楼,咨询电话:0751-3837567。
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考生须按岗位具体要求提交以下资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附件2,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1份);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其中报名表贴1张、准考证1张);
3、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审原件,交复印件1份);
4、学历(学位)证(审原件,交复印件),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的学历、学位认定证明(审原件、交复印件);
5、符合南雄市镇村基层专业服务人员报考,需提供与单位签订的连续满6个月以上的劳动合同和单位购买的连续满6个月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劳动合同必须与社保缴费证明单位一致,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计算日期截止日为报名最后一天),其中,镇村两委干部无法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的,需提供相应的任职文件材料(审原件,交复印件),及至报名截止日止连续满6个月以上的在职证明(须加盖村〈居〉党支委公章、镇党委公章);
6、对于有户籍要求的岗位,应聘人员还应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审原件,交复印件);
7、定向生、委培生报考,报名时提供所在院校和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审原件,交复印件);
8、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报名时提供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9、考生承诺书(附件3,原件,须本人签名);
10、参加“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 人员,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提供由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审原件,交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
经审核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可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不如实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报考资格。
3、我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属本次公开招聘对象。
4、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6年9月27日至2019年9月27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提供由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逾期未提供完整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责任编辑:admin)
查看更多关于广东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