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共招聘工作人员144名,具体岗位及数量见附件。
二、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其他具体条件见公告附件。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方式:现场报名(每名考生每批次限报一个岗位)
2、时间及地点:
3、需提交的材料:毕业证、身份证及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查询系统查询打印)一份,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程序:填写报名表—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缴纳报名费100元—信息采集—报名结束。
5、资格审查: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者,随时取消资格。
6、领取准考证:
注意:请考生及时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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