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的时间为2019年12月14日,各个科目满分均为
100分。
(1)报考A类岗位的,考试时间:上午9:00—11:00 ,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
(2)报考B类岗位的,考试时间:上午9:00—11:00 ,科目:《财务会计知识与写作》。
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两者缺一不可参加,请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对现任村“两委”正职报考乡镇(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4”岗位的,实行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有加分情形的报考人员,应在2019年12月20日下午17时前提供任职文件、乡镇(街道)党委出具的证明(含报考者职务、任职时间、目前是否仍在岗、任职期间有无受过处分和责任事故等内容),逾期不提供视作无加分情形(报送地点:桐庐县城南街道云栖中路828号桐庐县人社局605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64212801)。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方可加分。
2.面试
根据各招聘岗位(不含技能测试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对象,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按1:2确定,桐庐县城市展示中心“讲解员”岗位按1:6确定。不足上述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方式另行确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前,面试入围人员按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另行发布通知)。复审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从(职)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按各岗位的报考条件要求)。
除上述材料外:①报考乡镇(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3”岗位的大学生“村官”还须提供县委组织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桐庐满2年(或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和是否在服务岗位工作的证明;②报考乡镇(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4”岗位的优秀村干部还须提供任职文件、乡镇(街道)党委出具的证明(含报考者职务、任职时间、目前是否仍在岗、任职期间有无受过处分和责任事故等内容),前期加分情形已提供的人员,可不再提供此项材料;③报考乡镇(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5”岗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还应提供《退役士兵证》;④报考要求具有工作经历职位的人员,还应提供相应的劳动(聘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费等有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⑤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⑥委培生(定向生)还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
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放弃面试资格的、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在该招考职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从面试(部分岗位为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部分岗位为技能测试成绩)计算成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项)×50%+面试成绩(部分岗位为技能测试成绩)×50%。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开考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其他要求纳入体检的项目指标检测规定执行。个别有身高要求的岗位,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体检结论为不合格。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在体检日前确认不参加体检的,可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资格的,可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责任编辑:admin)
查看更多关于浙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