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卫生事业单位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主要内容为沟通协调能力、组织管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求职动机与拟聘职位匹配性等。
考核工作由公开招聘工作小组统一组织进行,考核总分值为100分,成绩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核中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等额),采用票决方式,须有公开招聘工作小组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表决同意通过,方可确定为签订拟聘协议人员。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报考教育事业单位考核成绩低于80分者或报考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确定为签订拟聘协议人员;考官对考生考核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最后考核成绩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合川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四)签订就业协议
考核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数及报考的单位和岗位,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考核成绩出现并列,依次按学历(学位)、职称、在校期间获国家奖学金次数、校级奖学金次数依次确定,若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为体检人员。
当场确定的体检人员与招聘单位现场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中明确违约行为以及违约责任。《就业协议书》由考生自备,请考生必须提前准备好,因考生个人原因未签订《就业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和考察
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具有资质的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等规定,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学历学位和招聘岗位要求的获奖情况、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http://www.cdgdc.edu.cn/)查询学位、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七)公示
有关本次招聘公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考核、成绩、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请登录合川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hc.gov.cn/)查询。
本次招聘各环节均不开展递补。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合川区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毕业院校、拟聘单位及岗位、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总成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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