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荥阳市委、市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1名,现制定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原则。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具体要求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共21个单位91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单位、拟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公告后附表。
三、招聘范围
符合报考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报考专业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四)报名时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有关证件。
(五)年龄应符合各专业岗位要求,截止日期以1月1日为准。例如:35周岁以下是指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报考:
1.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 近五年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 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荥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5.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6. 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荥阳市人民政府网等公共媒体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
本人现场报名,不得替代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1日至12月14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3.报名地点:荥阳市人力资源服务大厅(福民路与国泰路交叉口东南角)
联系电话:0371—60252068
4.报名相关要求
(1)报名时考生需携带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等报名所需材料。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用A4纸复印)。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在职人员还需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报名时提交两份《荥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在报名表处粘贴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3)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5的,经荥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3,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4)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2019年12月20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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