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笔试
1、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一般为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3∶1。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并于考试前在相关网站公告。调整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退还报名费。
2、紧缺人才引进A01和A02岗位不设开考比例且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B01至B11、C01至C37岗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套试卷。满分各100分,考试时间:《行政职业能力测试》90分钟、《申论》120分钟。
B01至B11岗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试》×40%+《申论》×60%; C01至C37岗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试》×50%+《申论》×50%。
笔试时间定于2020年2月7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将在祁东县党政门户网、祁东县新闻网上公布。报考人员应当参加全部规定科目的考试,成绩方为有效。本次笔试客观题和主观题的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委编办监督管理,资格审查时间另行公告。
2、资格审查对象。A01、A02岗位所有报名人员;B01至B11、C01至C37岗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B01至B11岗位按《申论》成绩排序,C01至C37岗位按《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排序;如成绩仍相同,则末位同名次的考生一并确定为资格审查对象。
3、资格审查内容。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或普通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户口本、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退役证、《祁东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等,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其所在的有人事管理权的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的考生需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书和随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记录;岗位要求需为中共党员的考生需提供所在基层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证明。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4、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录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面试
1、A01和A02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其中A02岗位根据专业属性和特点增加技能展示考核(时间为5-10分钟,分值为100分);党校理论教师岗位采取试教的方式,时间为30分钟;其他岗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时间为10分钟。面试分值为100分。
2、A01、A02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其他岗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招聘岗位面试对象未达招聘计划1∶2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只招1人的,不再核减招聘计划数。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5分为合格。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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