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岭自治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鼓励和引导各类人才留在我县干事创业,有效解决基层“招人难、留人难、成长难”等问题,激励人才往一线流动、到县艰苦的地方工作,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贫困地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 〔2019〕202号 )及《关于切实做好全省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关心关爱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电 〔2020〕127号 )规定,结合我县脱贫攻坚工作以及2017年以来我县选派到基层一线从事脱贫攻坚工作人员的实际情况,拟面向我县选派到脱贫攻坚一线、城乡社区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公开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5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完成,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关岭自治县公开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关岭自治县公开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招聘办”)组织牵头,县直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协调配合,具体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报考信息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公开,规范操作,程序到位,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人数、岗位、专业
(一) 招聘人数:85名。
(二) 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详见《关岭自治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截止到2020年4月8日,由关岭自治县组织人社部门或脱贫攻坚指挥部选派到关岭自治县(不含白水镇)村级专职从事脱贫攻坚工作满一年以上仍在岗,或由关岭县委组织部鼓励和引导到关岭自治县(不含白水镇)村级工作满一年以上仍在岗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4月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4年4月9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3.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4.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经关岭自治县公开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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