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依据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在2个自然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报考者可上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时限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网上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6月15日8:30 至6月22日17:00。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0年6月15日(如18-35周岁,为1984年6月16日至2002年6月15日出生)。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6月15日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要求,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护士执业资格、渔业船员资格、执业兽医资格、演出经纪人员资格、专利代理师资格等职业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凡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可以先上岗从事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
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因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三)缴纳报名考试费及时间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应按规定缴纳公共科目考试费。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合计100元,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系统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缴纳报名考试费时间:2020年6月15日8:30至6月23日17:00。
(四)开考比例
招考岗位数与符合报考条件且已缴费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地处偏远的乡镇或工作地点设在地处偏远乡镇的事业招聘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经各县(区)、开发区人社部门或主管部门同意后,于2020年6月25日12:00以前以书面形式报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批准后方能降低开考比例至1:2,仍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对最终取消的岗位,招聘单位须及时通知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改报其他岗位。
(五)改报岗位及资格审查
报考者如遇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可以进行网上改报岗位。网上改报岗位与资格审查同日进行。改报岗位审核通过的报考者需要二次缴费,待报名环节结束后,对未按时改报其他岗位的前述报考者和二次缴费的改报岗位报考者,由自治区人事考试院通过原缴费账户统一退费。
改报岗位时间:2020年6月28日8:30至17:00。
改报岗位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6月28日8:30至18:00。
改报岗位缴费时间:2020年6月28日8:30至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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