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苏仙区人社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应在苏仙区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请在指定的官方网站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须保留至办理聘用手续后),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三)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2020年郴州市苏仙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招聘考试是竞争性考试,报考人员必须端正心态,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两种心理准备。对于无中生有、捕风捉影、道听途说、以及无端猜测的恶意举报,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应聘人员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取消举报人报考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5年禁考或终身禁考。同时,将情况如实通知其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
(五)面试后,对放弃体检、考察、择岗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均给予递补,但各岗位递补次数最多不超过2次。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所有考生在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择岗等环节需全程佩戴口罩。
五、招聘服务咨询电话
1.考务与政策咨询: 苏仙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电话0735—2890097。
2.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咨询: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电话见附件1。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举报电话:0735-2883587。
七、招聘公告中招聘程序的咨询由苏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咨询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2020年郴州市苏仙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6.23).xls 附件2:2020年郴州市苏仙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收集表.xls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4:2020年郴州市苏仙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doc 附件5: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
郴州市苏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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