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宁高新区教师公开招聘人员计划和人才需求情况,经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91名,其中:高中教师4名,初中教师63名,小学教师74名,幼儿园教师50名。具体岗位和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五)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六)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22日以后出生);
(七)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对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并在上岗后一年试用期内通过考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八)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要求,此次招聘主要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高校毕业生。
(九)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相关证明须于报名截止日(2020年7月25日)前取得,对按时出具确有困难的,最迟于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济宁高新区在编教师不允许报考本区内招聘岗位。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不得应聘与该单位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0年7月22日为截止日期。
三、招聘的组织实施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7月22日9:00-7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7月22日11:00-7月26日16:00
报名网址:济宁高新区网站(http://www.jnhn.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片。全市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市直、县市区、功能区)统一报名系统,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尚未初审通过的,在7月25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逾期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应聘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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