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实施人才兴冷战略,加强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和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引进、招聘计划及编制性质
此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名,公开招聘45名。拟聘人员实行事业单位合同聘用制,纳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三、人才待遇
(一)生活补贴。引进或招聘的正高职称专家或博士研究生补贴12万元、副高职称专家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补贴8万元、国家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补贴5万元。
(二)其他待遇。政治待遇、配偶工作及子女入学、人才培养等均按《冷水江市“5112人才引进工程”实施意见》执行。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
(二)其他资格条件
1.冷水江市以外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要求35周岁以下是指1984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学历要求为全日制以上的,以上学历均需为全日制。
3.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届、2019届择业期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教师岗位,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可不提供教师资格证。
4.引进和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即到2020年8月1日累计工作时间达到12个月计为1年。
5.岗位要求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见附件5。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的岗位;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冷水江市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特岗教师;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0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生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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