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办理聘用手续,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0届应届毕业生在试用期满1年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九、信息发布及信息查询
在招聘考试过程中,我们将通过海城市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haicheng.gov.cn/)发布相关考试信息,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若错过相关考试信息,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
十、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在招聘考试期间,我市将开通监督举报电话,受理相关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0412-3303278
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考试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考试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误导报考者的,均与本次招聘组织单位无关。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城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12-3605815
附件1 海城市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附件2海城市2020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附件3 专业指导目录 附件4 一流建设高校、重点师范高校 附件5“先上岗 后考证”考生个人承诺书 附件6 海城市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代码表 附件7 国家部(局)直属体育院校
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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