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要求
(一)2020年我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报名、
笔试、面试与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组织实施。
(二)凡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均应报名参加定向招聘,对不愿参加定向招聘的大学生村官,要签订自愿放弃定向招录资格承诺书。
(三)本次定向招聘只面对在我市服务的大学生村官,每名大学生村官只能报考1个岗位,且不可以跨县(市、区)报考。笔试不设开考比例。
(四)笔试结束后,由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保山市人社局根据考试情况单独研究确定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的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再参与后续招聘环节。
(五)组织选岗环节结束后,若出现需要进行岗位调剂的情况,将由市级组织、人社部门根据综合成绩对未落实工作岗位的大学生村官进行岗位调剂。
(六)此次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笔试、面试、综合考核、综合成绩计算等详见《2020年保山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公告》(附件7)。
八、招聘纪律
(一)招聘单位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并按国家和我省法规进行回避。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招聘单位,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此次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九、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招聘考试提供了常见问题解答,即《2020年保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常见问题解答》(附件3),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
(三)本次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2020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附件4)执行。其中,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专业目录参照《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附件5)执行。
(四)报考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是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取消应聘资格等一切后果。
(五)笔试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可以向考试组织单位申请查疑。
(六)本公告所附相关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名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七)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各位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八)在此再次提醒: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考生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应聘,否则成绩无效,并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尽事宜由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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