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承德市委组织部、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承人社字〔2011〕87号)和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冀人社规〔2016〕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事业单位2020年度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如下条件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至35周岁(1984年9月16日至2002年9月15日出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凡涉及到年龄、户口、工作时间以及学历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9月14日。
具休条件:
所有报考人员除具有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按岗位限定统招全日制专科、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户籍和相关执业资质。乡镇卫生院部分岗位按具体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学历可放宽到统招全日制中专。
2、限工作经历的岗位,需提供工作单位相关证明和当地社保局保险缴费清单。
3、市直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因外地上学外迁户口至今仍未迁回的,父母任意一方为平泉市户籍的考生也可报考限承德市户籍或限平泉市户籍的岗位。
4、报考专业分类参考《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和《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目录》。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
1、市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1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平泉市2020年市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2、卫健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6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平泉市2020年卫健系统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2)。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承德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和通过国家、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的特岗教师;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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