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0〕30号)、《关于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发布程序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9〕716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计划组织实施2020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为做好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5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的要求为准。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4年9月1日至200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中要求的年龄为准(其中:30周岁以下为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招考岗位有户籍要求的,是指考生常住户口所在地或生源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所在地,可视为户籍所在地。
(二)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得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得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得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晋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8.2020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不得报考;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23日--2020年9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218、219室(地址:晋城市上辇街431号)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4、报名需携带材料:
报名时,需携带《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在晋城市人民政府网站、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自行下载,并对照填表说明,提前填写完整后打印)、《14天内活动轨迹记录表》,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以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复印),近期同版红底一寸免冠照5张。退役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复印件)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报考者还需提供个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要求:A4纸打印,带二维验证码,并在验证期内。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学籍证明应包括学历、学位、学制、专业、毕业时间等),原件须在考察环节提供并进行审核。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需提供的资料有:
(1)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委培生、定向生报考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未就业人员需提供个人档案托管机构相关证明。
(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提供服务期满有效合格证或相应服务基层主管部门盖章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相关要求详见该表备注。
报考者提交的所有报名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5、报名要求
(1)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参照《专业分类指导目录》。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重复报名者,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提交《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招聘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须达到3:1,不达比例要求时,递减名额或取消岗位。报名结束后,考生报考岗位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被取消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选择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未按时改报其他岗位的,视为放弃本次报名。
男(女)演员岗位,报名出现空岗或不达开考比例的,按比例合并纳入女(男)演员岗位。
6、准考证领取
准考证领取时间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网站公布,报考人员可于指定时间到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人事科领取。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二)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专业测试和笔试的方式进行,综合成绩=专业测试成绩×70%+笔试成绩×30%。
专业测试成绩、笔试成绩、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专业测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专业测试加试成绩排列。
1、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晋城市人民政府网站、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专业测试成绩为百分制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平均后为专业测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70分为合格线,成绩当天在测试地点公布。
专业测试全程录音录像。测试内容为专业能力测评。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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