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师资需求,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以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规定,天津滨海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思政课教师9名、心理教师1名。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和数量详见《天津滨海职业学院2020年9月公开招聘思政课教师、心理教师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非全日制研究生可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对待。
(二)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⑵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终身从事教育的志愿,有良好的品行;
⑶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4年9月2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9年9月21日及以后出生);
⑷具有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
⑸博士、留学生所学专业与计划表中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
⑹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⑺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⑻思政课教师须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⑼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⑵曾被开除公职的;
⑶现役军人;
⑷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⑸滨海新区在编教师;
⑹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⑺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⑻失信联合惩戒人员中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⑼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此次招聘,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招聘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院人力资源处。
(一)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社保局网(rsj.tjbh.gov.cn)、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网(jtj.tjbh.gov.cn)、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官网(www.tjbpi.com.cn)发布。
(二)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缴费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9月21日9:00至9月25日16:00
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9月21日9:00至9月26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2020年9月21日9:00至9月27日12:00
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可在提交报名申请24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本次招聘,实际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为3:1。未达到这一比例的,将按照文件要求核减(取消)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报名与考务费每人45元。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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