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本单位2020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中心为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处级建制,事业编制15人,检验业务用房1400平方米。拥有价值相当的大型仪器设备及辅助设备近400台套,价值约6000多万元,是一个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和检验检测技术完善、人员结构合理、管理手段科学的检验检测机构。目前主要职责:为粮食和物资储备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技术保障,承担行业粮食和物资风险监测和评估、标准研究、技术培训及科技推广应用等技术服务工作,承担资质认定范围内产品质量的检验检测、仲裁检验鉴定及相关研究工作。
本机构为省级法定产品质量检验机构,通过CMA资质认定和CNAS实验室认可,授权挂牌为广西国家粮食质量监测中心、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国家粮油标准研究验证测试机构(广西质检中心)、《粮食品质营养数据库》2020年度核心实验室。经国家质检总局公告为粮食陈化检测鉴定和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等五类食品市场准入法定检测机构,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确定为广西区第一批食品生产企业检验员操作培训机构。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人数与要求,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6.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上述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如隐瞒相关事项报考并参加考试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及录用资格。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http://lshwzcbj.gxzf.gov.cn/)、本单位网站(www.gxljz.com)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http://lshwzcbj.gxzf.gov.cn/)、本单位网站(www.gxljz.com)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及缴费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件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请将邮件主题及应聘文档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中心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姓名+岗位序号”格式命名(例如: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中心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张三+1),不接受现场报名、电话或邮寄材料等其他形式报名。
2.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2020年10月30日18:00。请仔细核查邮件是否发送成功,邮件内是否已含有报名附件材料等,并请在投送材料后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进行电话确认,逾期不再受理。多次发送邮件的,以报名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投送的为准。
报名邮箱、报名确认电话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中心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3.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须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应聘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岗位专业相一致。对于含有多个培养方向的专业或者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近,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报考人员须提供院校出具的相关佐证材料方可报考,佐证材料必须为原件,复印件无效。
应聘人员如有工作单位的,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盖有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考,同意报考证明必须为原件,复印件无效。
报名登记表、各类证件扫描件、粘贴于一个WORD文档,并将WORD文档命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中心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姓名+岗位序号”,以附件方式发送,附件大小勿超过10M,在规定的时间内发送到指定的邮箱(ljz0771@163.com),不按要求报名的不予受理。应聘材料及顺序要求如下(目录见附件3):
(1)《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本表填写后用WORD文档发送,不能用扫描件)。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扫描件。
(5)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
(5)工作经历证明。
(6)科研及奖惩情况等证明材料扫描件。
(7)近期彩底免冠1寸电子照片。
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其后果由当事人负责。应聘材料提交后,中心综合部按档案资料管理规定进行管理,恕不退还。
4.考试费用。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0〕269号)规定收取笔试费50元/人。
(二)资格审查及准考证
1.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审查报名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
2.各岗位招聘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少于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同意调整后,发布变更公告方可开考。
3.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4.资格审查在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结束,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中心官网“通知公告”栏中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不进行个别通知,请应聘者自行查阅。
5.准考证由中心综合部制作发放给应聘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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