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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安徽合肥市包河区卫健系统招聘19人公告

http://www.newdu.com 2020/10/22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佚名 参加讨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73号)规定和要求,经区编委会研究、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包河区卫健系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含包河区管理的在编人员)。
    三、招聘名额和岗位
    此次共招聘工作人员19名,详情见《合肥市包河区卫健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1、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89年11月3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3、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2012年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
    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可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大专及以上”指具有大专学历及以上的人员;“本科及以上”指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如要求提供学位的招聘岗位,学位与学历的专业须一致。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4、在包河区卫健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计划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专项招聘“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毕业证书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办法。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占60%、面试占40%。经笔试后按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入围人员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实行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http://www.hfpta.com)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3日9:00至11月9日16:00,逾期不再办理。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24小时后至11月10日16:00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考生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如资格初审通过,请于11月11日16: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缴纳笔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报名缴费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比例的,则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时间为11月12日9:00至12:00(改报考生需书面提交改报岗位申请,联系电话:0551-63357879),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考生于11月25日至11月28日直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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