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合格者从高至低依次排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一)体检
体检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在广州地区指定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并另行通知,所需经费由招聘单位负责。
因考生个人原因,在面试结束后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体检的,视同本人放弃聘用机会,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二)考察
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在同一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合格者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人选。
六、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按总成绩合格者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放弃聘用的;
(四)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聘用及待遇
(一)由用人事业单位与批准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二)获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九、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人员应当按照省、市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报考者参加现场报名、考试等活动,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材料,要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服从安排的,取消拟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及时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公告。
十、其他
(一)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五)未尽事宜,以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及招聘单位解释为准。
本公告由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020-83757129,020-83123994;举报(投诉)或监督电话: 020-83123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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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11日
原标题: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gz.gov.cn/ywzt/rszdgg/sydwgkzp/sydwzpgg/content/post_82331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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