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和《市人社局关于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提供便利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39号)规定,为加强天津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以下简称“实训中心”)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提升专业技术人员水平,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技能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名称:天津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
(二)单位地址: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体育环路
(三)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能:实训中心是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高等院校学生实验实训,以及师资培养等教育教学工作,并面向社会提供示范性技能训练和鉴定服务工作。
二、招聘岗位情况
招聘高技能人才1人(专技岗),主要从事高技能人才职业技能培训教学体系建设工作;负责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开发、技术研发工作;负责相关技能大赛和集训工作。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7日至2004年6月6日);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报考专业参考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以及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8.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体招聘条件详见《天津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高技能人才计划申报表》(附件1)。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或仍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规行为,尚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在2022年7月31日前不能如期毕业、定向及委托培养的高校毕业生;
8.列为失信人员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涉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信息发布
报考人员2022年5月26日可通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rss.tj.gov.cn)进行岗位查询。
五、报名、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时间为2022年6月7日9:00至6月11日16:00,报名时间为5天。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通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rss.tj.gov.cn)下载并填写《天津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高技能人才报名表》(附件2),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ggsxzxzhbgs2011@tj.gov.cn)。实训中心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以邮件形式发送《资格复审通知单》。报考人员按《资格复审通知单》的要求到实训中心进行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报名表、毕业证和学历认证有关材料(2022届毕业生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到实训中心进行资格复审。
佐证材料提交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以下材料:
(1)机械加工制造领域全国技术能手获得者;
(2)世界技能大赛铜牌及以上获得者。
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准考证》。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到实训中心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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