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夯实海南自由贸易港、五指山“六园”建设的人才基础,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和《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基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295号)以及《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集中委托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共28人,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岗位7人。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附件2)。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我市在编在岗人员报考。其他市县在编在岗人员报考的,须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1名考生只能报考1个岗位。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犯罪记录;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五)学历要求: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附件2),学历专业参照《海南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该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按专业门类、名称及课程设置确定,由领导小组按照具体岗位要求及专业一致性原则予以认定;
(六)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附件1、附件2);
(七)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
事业单位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公告时间
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27日。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3月22日8:00-3月28日17:00
(二)报名网址:http://zp.cpta.com.cn/tyzpwb/?examid=dfdb(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
(三)考生登录报考系统填写信息并报名,资格初审需提
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证件照片;
(3)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报考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的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
(5)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合并成一张图片);
(6)在编人员、定向生、委培生应聘时应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岗位的,须提供省直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合格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7)报考岗位要求提交的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岗位所需的证明材料;
(8)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需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书面证明(加盖公章);
(10)岗位有相关工作经验要求的,需提供从社保机构打印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记录、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需标明工作岗位、工作年限,并加盖服务单位公章)。工作经验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1日。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岗位只接受服务于五指山市且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人员报名(含2023年9月前服务期满的人员)。
应聘人员所填报名登记表内容和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所需条件,否则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应聘人员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对伪造、涂改(变造)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招聘岗位数与应聘该岗位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2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到比例的,则相应递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职位的考生,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重新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23年4月2日9:00-4月2日15:00,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3年3月28日12: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系统将于2023年3月28日17:00准时关闭,如果资格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名单通过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等门户网站公布。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应聘该岗位且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直接参加面试。
(五)考试
五指山市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岗位只进行面试。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时间:2023年5月7日(星期日)上午
①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②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上述两个科目笔试连续举行,所有考生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
科考试,试题合订为一个题本。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满分均为150分。考试范围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
根据不同事业单位岗位特点,公共科目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分别设考,不同类别分别使用相应公共科目试卷。
(3)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4月28日-5月6日。
(4)笔试地点:笔试地点另行通知,以准考证为准。
(5)注意事项: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6)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等网站公布。根据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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