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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期间造谣生事有关分析

http://www.newdu.com 参加讨论 2020/6/29



    【导读】
    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大家带来法律知识考试关于疫情期间造谣生事有关分析,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散布武汉肺炎谣言8人被依法处理武汉市公安局(2020年)1日通报称,日前一些关于“武汉病毒性肺炎”的不实信息在网络流传,公安部门对此进行了调查。目前,8人因散布不实信息,被警方依法处理。据武汉警方通报,近期,武汉市部分医疗机构发现、接诊多例肺炎病例。武汉市卫健委就此发布了情况通报。但部分网民在不经核实的情况下,在网络上发布、转发不实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公安机关经调查核实,已传唤8名违法人员,并依法进行了处理。武汉警方提示,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应遵守法律法规。对于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警方将依法查处,绝不姑息。警方呼吁网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建和谐清朗的网络空间。
    散播谣言或承担以下责任:
    1、民事责任。
    2、行政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1)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2)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3)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3、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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