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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侵权责任之用人者责任

http://www.newdu.com 参加讨论 2020/6/30



    【导读】
    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大家带来法律知识考试《特殊侵权责任之用人者责任》,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近几年的事业单位笔试试题难度越来越大,侵权责任这部分内容的考察也越来越多,而且考察的很细,特别是特殊侵权责任的具体情形,每年总有那么几道题会涉及到,通常都是以具体案例的形式进行考察。上次,我们了解其中的监护人责任,今天,我们来学习另一个比较常考的侵权责任类型——用人者责任。
    首先,我们要明白,用人者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所谓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在法律有特别规定情况下,与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的行为人,不论其有无过错,都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
    具体来说,用人者责任在考试中又涉及三种常见的类型:用人单位责任、劳务派遣责任和个人劳务责任,接下来我们就一一来进行辨析。
    一、用人单位责任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在此,需要注意两个点:一是,损害是在执行工作任务中造成的;二是,被侵权人应该找谁来赔?显然,由用人单位来进行赔偿,承担无过错责任。
    举个例子,我和老王在火锅店吃饭,服务员小李在向火锅里加汤时将滚烫的汤汁溅起,将旁边的老王烫伤。谁来承担赔偿责任?火锅店还是小李?适用的是哪一归责原则?
    根据我们上面所学的知识,老王的损害是小李在执行工作任务中造成的,所以应该由小李所工作的火锅店来进行赔偿,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二、劳务派遣责任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无过错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劳务派遣简单来说,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派遣其向其他单位提供劳务(所以我们也把用人单位称之为劳务派遣单位,把接受劳务派遣的单位称之为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单位支付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举个例子,A家政公司派遣保洁员翠花到B商场做清洁工作,翠花在B商场打扫楼梯时碰倒了水桶,路过的老王因此滑倒摔伤,那老王应该找A家政公司赔偿还是B商场赔偿?显然,B商场是用工单位,所以由其承担无过错责任,进行赔偿。
    三、个人劳务责任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无过错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所以,总之不管是以上哪一类型的用人方式,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造成的损害,谁用工谁来赔,谁实际享受了这一劳动力,谁承担无过错责任。你学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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