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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关于法理学中法的正式渊源常考点介绍

http://www.newdu.com 参加讨论 2020/8/1


【导读】
    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大家带来法律知识考试关于法理学中法的正式渊源常考点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最近一段时间,河南省内各地市、各县区连续出了很多事业单位考试公告,综合这些考试公告内容,笔试考试科目基本都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法律中的法理、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等内容是公共基础知识的重要部分。法的正式渊源是法理学中的一个重要知识点,在事业单位考试中是一个高频考点,主要是通过选择题的形式进行考察,下面老师就法理学中法的正式渊源的常见考点进行一些介绍。
    法理学中法的正式渊源的常见考点主要包含:一方面,法的正式渊源的种类包括哪些,即: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自治法规、经济特区法规、特别行政区法律、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另一方面,每一类法的正式渊源的制定主体有那些。接下来老师针对每一个考点进行详细讲解,关于法的正式渊源的种类,考试中经常会出现类似题目,例如:下列哪些属于我国法的正式渊源?大家要注意学习这部分内容的时候,要对于法的渊源有一个整体把握,法的渊源是法的具体表现形式,可以分为正式渊源和非正式渊源。法的正式渊源主要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自治法规、经济特区法规、特别行政区法律、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法的非正式渊源主要有:政策、习惯、判例、学理等,大家要对于这些种类名称熟悉,另外考试中经常出现的错误选项还有判决书、判例法,注意判决书、判例法不属于法的渊源。
    关于每一类法的正式渊源的制定主体有那些,这是非常重要的考点,通常在选择题里面会出现,例如:下列哪些主体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所以大家要对于每一类法的渊源制定主体进行重点掌握,考试中经常考的主要是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自治法规的制定主体。关于宪法制定主体,宪法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经由特殊程序制定的,作为常规知识点掌握即可。关于法律的制定主体,大家需要重点掌握,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并且法律分为基本法律和非基本法律,全国人大有权制定基本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制定非基本法律,考试中经常考察那些主体有权制定法律或者那些主体有权制定基本法律?关于行政法规,需要大家掌握只有国务院才有权制定行政法规,考试中经常会通过选择题方式考察,例如下列哪些选项中规范性文件属于行政法规,这时候大家要选择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关于部门规章,制定主体为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例如教育部、公安部等等都可以制定部门规章。关于地方性法规,制定主体包含两大类:(1)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2)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考试中经常通过选择题方式考察,例如下列那些主体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这时候大家一定要注意省级的人大及人常、设区市、自治州的人大及人常才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关于地方政府规章,制定主体包含两大类:(1)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2)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考试中基本也是通过选择题方式考察,例如下列那些主体有权制定地方政府规章,这时候大家一定要注意选择省级人民政府、设区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自治法规,制定主体为民族自治地方即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大家一定要注意自治法规的制定主体不包含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大常委会或者人民政府。
    好了,关于法理学中法的正式渊源常见考点就介绍到这里,希望这次介绍能对大家的考试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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