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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湖北南漳县事业单位招聘46人公告

http://www.newdu.com 参加讨论 2020/10/17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及《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等相关规定,经县委编委会批准,现面向社会为南漳县32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6名工作人员,并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人数、资格条件及对象
    (一)招聘单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招聘的具体单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度南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1.面向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包括应届、往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表》“是否仅面向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招聘”栏目中,显示为“是”的岗位,仅招聘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是指开设在湖北省域内的高校的所有毕业生,不论户籍和生源;湖北籍高校毕业生,是指具有湖北户籍,或入校时为湖北生源的省内外高校毕业生)。
    2.面向所有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包括省内外应届、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其他各类社会人才)招聘。《岗位表》“是否仅面向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招聘”栏目中,显示为“否”的岗位,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包括省内外应届、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其他各类社会人才)招聘。
    3.关于户籍要求。部分岗位面向本县域或相邻县域户籍招聘,“本县域或相邻县域户籍”是指南漳户籍及与南漳接壤的县、区及县级市户籍,包括户籍原在上述区域,因就学就业等原因从上述区域迁出的考生也可报考。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相关要求及时间节点的确定
    1.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16日(如,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4年10月16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次类推)。具体年龄要求请见《岗位表》。
    2.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条件参考教育部2015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2011年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以及湖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审核。
    4.在职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报考须经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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