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联合社侵占土地36.9亩
从去年2月开始,茶山镇下朗股份经济联合社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在该村占用约36.9亩集体土地建设工业厂房,打算建成后用于出租给企业使用。次月,茶山国土分局巡查发现后,立刻进行制止。之后,国土部门连续5次下达了《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但是当事人依然抱着侥幸心理继续施工,最终建成一栋四层、一栋三层的混凝土框架结构楼房和一栋钢结构工业棚房。
鉴于下朗股份经济联合社非法占用农用地数量较大,该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挂牌督办该案件,经测量,此事涉及非法占地36 9亩,其中20 8亩地类为农用地。经鉴定约14.7亩农用地土壤质量已达到破坏程度,其土地违法行为涉嫌刑事犯罪,该市国土资源局于去年9月将此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目前这一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
侵占土地现象较为突出
昨日,某市人民政府网站披露了一例违法建设案例:在长安新区厦边轻轨站附近,有开发商为了扩建房屋,在距现有居民楼不到2米远的距离内打桩柱,准备建造1000套左右的小产权房。举报者称,如果建成,两个居民楼的距离不到2米,两栋楼之间没有消防车辆通道、没有任何安全防护设施。
长安镇政府公开回复称,根据线索,城市综合管理分局派员到现场调查处理,现建筑状态为基础钻桩工程。现场工地负责人未能出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其他相关审批文件,涉嫌违法建设,执法人员依法对其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建设行为。
材料三
近几年来,临沂市罗庄区孟园村村民不断反映,当地国土部门接连作出了3份行政处罚决定,但是村民们依然未能拿回自己的土地,并且被侵占土地的农民“没有拿到一分钱补偿”。
接到村民的反映后,记者赴当地进行了调查采访。
“我们村有1400多口人,原来人均有0 6亩多地。”村民王新刚表示,随着建设项目的增多,村民手中的可耕地越来越少。“目前村集体的收入主要依靠花卉市场,农贸市场只有一点可怜的收入。”
据村民们介绍,近年来,有两个建设项目征占了孟园村大量土地,“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占了96亩土地,还有南边的一个较大的房地产建设项目。现在,村集体剩下的土地,就只有个别村民承包的土地了”。
村民们越来越认识到土地的价值。孟园村原党支部书记王宏伟表示,虽然通过“卖地”,村集体有部分存款,但花几年就没有了。“花卉市场一年只有20万元收入,村集体一年开支就在300万元左右,包括老年居民福利以及每季度的米、面、油等。没有了土地,就没有了可持续的收入来源。”
今年80岁的村民孟庆朗表示:“农民就是种地的,我们没地了怎么办?现在,我们村民都没有土地了,难道让我们去打工?”
几年前,在当地经济适用房项目建设中,孟园村与开发商汇仁置业签订了开发建设合同,对96亩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并规划建设居民还建楼。
但是,开发商在原有规划开发的96亩土地基础上,又多占了42亩建设用地和耕地,额外建设了一片沿街楼和当初承诺在96亩土地上建设的还建楼。
根据村民提供的资料,当地国土资源部门下达了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对二者分别作出了罚款处理。
对于这两份处罚,孟园村村民并不满意。“这两份行政处罚,要求开发商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但是,开发商实际占地数量,跟处罚中的数量并不符合。”之后,在孟园村村民的举报下,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再次立案调查,并下达了第三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汇仁置业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占用孟园村建设用地22.7亩和耕地6.6亩建设居民楼,违犯了《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
据了解,在非法占地问题上,开发商曾经跟村委会有过协商,承诺每平方米建筑物补偿村集体50元到100元,后来上涨到每平方米200元,但是一直没有兑现。“我们多次找到开发商,就是在推诿扯皮。”王宏伟表示,有了国土部门的这三份处罚决定,开发商非法占地就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
三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已经下达了,村民们为何还拿不到土地?
记者来到临沂市国土资源局罗庄分局采访,有关人员表示开发商已经缴纳了罚款,其他问题稍后会书面作出答复。
在村民提供的国土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记者发现有这样一段话: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山东省国土资源厅或临沂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直接向罗庄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村民们表示,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后,我们一周一趟地到国土部门询问,但都答复说“正在办理”,最近的一份处罚决定也快过去一年了。“非法占地上的建筑物,有些已经被开发商卖出去了,我们还能拿回我们的土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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