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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文书写作取保候审申请书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8/8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等不能随便拘留或逮捕人。拘留适用于现行犯、犯罪后被指认出来或犯罪后企图逃跑、自杀等犯罪分子,而逮捕则适用于罪行严重的有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这两类人危险性大,完全限制其人身自由是必要的。但是对于另外一些危险性不大,罪行不严重,或者虽犯了罪又不够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从实际情况看已经不可能再有什么危险性(如杀人后又自杀、但自杀未遂而在医院治疗),或者虽被指控但还没有足够证据证明有犯罪的人而言,是暂时不需要逮捕关押的。为了既保证刑事案件的顺利处理,又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与人身自由,法律便规定了“取保候审”制度,通俗地讲就是“保出来”制度。取保候审一般适用于那些可能判处管制刑事(即不关押而被公安局管理监督3个月到2年时间)、拘役刑(关押半年以下但每月可回家一两天)或独立适用附加刑(如罚款或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或者其他犯了罪但人身危险性不大的人如孕妇。取保候审有两种方式,一是钱保,一是人保。钱保就是交纳保证金而取保出来,人保则是由保证人出面担保从而放人。但不管哪种方式,都要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其近亲属或代理律师提出申请。取保候审申请书一般应包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人因何案件被拘押、申请的要求以及理由、交纳保证金或提出保证人的情况,以及申请书递交的司法机关的名称和申请人的签名、具体日期等。

【格式】
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等基本情况。
申请人因                              一案,被      (何司法机关)      于      年      月      日(拘留或逮捕)。申请人认为,          (写明符合取得候审的具体条件),特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并愿依法交纳保证金或提出保证人(保证人的基本情况)。请予审查决定。
此致
(司法机关的名称)


申请人:×××(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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