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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全国律师资格考试试卷三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7/27
本试卷部分为实例分析题,请仔细阅读所给文字,然后根据每一案例所提出的问题简要作答,共16题。
一、(本题5分)甲乙签订广告承揽合同:甲为乙制作一广告牌,并负责安置于乙地火车站入口处,费用为12000元,乙预付3000元。数日后甲将广告牌制作完成,并安置于站内乘客检票处。乙发现后提异议,认为甲应将广告牌安置于候车大楼外大门处,甲提出合同约定的广告定作安置费用是参照检票处广告牌设置费用的标准收取的,现乙要求安置于候车大楼大门处需加10000元,且需承担1000元的搬移费。由于双方对合同约定的客运入口处的含义理解未达成一致,乙拒绝支付余下的费用9000元,遂起纠纷。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
1、双方争议属于合同争议中的哪一类?
2、本合同是否属于重大误解?为什么?
3、本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4、如乙起诉甲,应向哪一地人民法院起诉?
5、本案应如何处理?
二、(本题4分)B市东区建筑队与B市益华饮料厂签订一份合同,由建筑队为饮料厂盖厂房,双方约定工程造价800万元。95年4月工程完工,经检验工程质量符合,饮料厂予以接受,并向建筑队支付了700万元,剩余100万元未付。建筑队为追索饮料厂拖欠的100万元工程款于96年8月诉讼至法院,一审法院判决饮料厂败诉。饮料厂不服提出上诉,并在上诉过程中提出反诉,称建筑队在施工过程中曾向饮料厂借用了40万块砖用于建筑队的其他工程,要求建筑队返还这40万块砖或砖款。现问:
1、二审法院对饮料厂提出的反诉在程序上应如何处理?
2、二审法院可否对反诉作出判决?为什么?
三、(本题6分)纪某在14岁之前盗窃各类财物总计约7000余元。14岁生日那天,纪某邀集几个朋友到一饭馆吃饭。饭后回家途中,纪某看到一行人手拿一个提包。即掏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将持包人刺伤把包抢走,包内有手提电话一部、现金5000余元。第二天纪某出门游逛,见路边停着一辆吉普车,即设法打开车门,将车开走。行驶途中,因操作生疏,将在车站候车的3人撞倒,二死一伤。纪某不仅未停车,反而加大油门逃走。当日下午,纪某将汽车以两万元的价格卖出,后被抓获。
请对纪某的上述各行为从刑法角度进行分析并说明理由。
四、(本题6分)在一次同事聚会上,谢某借酒劲要平日与己不和的马某与自己划拳喝酒,马某拒绝。谢某恼羞成怒,从身上掏出一把弹簧刀一边谩骂一边向马某刺来。谢某由于饮酒过多,难以自控,摔倒在地后被马某一把夺过刀子。谢某不甘罢休,爬起来操了一把条帚又向马某扑来。马某忍无可忍将手中的刀子向谢某刺去,致其腹部受伤并致终身残疾。
此案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检察院审查后认为马某的行为属防卫过当,做出不起诉的决定。对此马某与谢某都不服。问:
1、马某的行为在刑法上属什么性质?
2、检察院可否对已构成犯罪的防卫过当做不起诉处理?
3、依据《刑事咚戏ā罚砟巢环黄鹚呔龆ǎ刹扇∈裁葱形?/p> 
4、依据《刑事诉讼法》,谢某不服不起诉决定,可采取哪些行为?
五、(本题4分)邵某欠何某债务1000元,日久不还。某日,何某等候在小学门口将邵某刚放学的7岁的男孩骗至车上强行拉走,送到邻县一亲戚家。后何某给邵某寄去一封信,威胁说:邵某必须在三天内送还1000元钱,否则,将其儿子卖掉抵债。邵某向公安局报案,小孩得解救。
此案对何某定性有两种意见:(1)构成绑架儿童罪,(2)构成绑架勒索罪。
问:你同意何种意见?为什么?并说明不同意其他意见的理由。
六、(本题5分)郭某在国外期间,加入国外某情报组织。回国后,郭某利用职务之便向国外情报机关提供我有关重要情报,给国家造成严重损失。此案由A市B区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终结后,由B区人民检察院向B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B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郭某犯间谍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犯罪情节严重,故依法判处其无期徒刑。郭某不服,向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中级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正确,但量刑畸轻,改判郭某死刑,并报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拟待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命令后,用注射的方法将郭某执行死刑。
问:本案中有哪些方面违背了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七、(本题3分)女青年杨某在治病期间,同意医院将其与医生的谈话场面及病体拍照。此后,医院多次将这些照片在专家参加的研讨会上向与会者出示。一次,该医院为宣传优生优育,举办了为期1个月的“优生优育展览”。展览中选用杨某两幅照片,一幅是杨某和其他患者一道与医生座谈,其中杨某的形象非常丑陋;另一幅是杨某的眼睛部分有布条遮盖的病体裸照。杨某知道上述两事后,非常气愤,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医院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人身权,要求其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现问:1、医院的上述行为是否构成对杨某人身权的侵犯?
2、杨某可否请求得到法律的保护?
八、(本题8分)被继承人刘惠良于1996年5月病故。其有三子一女,长子刘伯潇、次子刘仲湘、三子刘叔湖、幼女刘季南。刘伯潇在其父病故后因悲痛过度,于同年6月去世,有妻夏桂兰,子刘明川和刘明秀。刘仲湘与前妻有一子刘明月,与赵秀兰有一子刘明山;刘叔湖有妻任好君;刘季南于1994年8月去世,有丈夫马行空、女儿马玉花。
刘惠良于1993年10月立有一份书面遗嘱,言明:刘叔湖一向拒绝赡养自己,不能继承遗产;邻居张阳与自己很有感情,可分得遗产房屋1间,现金1万元;刘季南生活困难,可分得遗产房屋3间,现金3万元;另外,多年好友赵玉山一直在困难时候对自己多有照顾,现其家境不好,可分得遗产3万元。
另查明,刘惠良生前有房屋17间,现金11万;赵玉山于1996年初病故,有妻张桂花、子赵大海。刘惠良在得知赵玉山的死讯时,曾多次对周围的人表示,赵家对我有恩,我遗嘱中为其指定的财产就给赵玉山的妻儿。
问:1、本案当事人中哪些是继承人、受遗赠人?哪些当事人不是继承人?
2、本案各当事人应如何分割遗产?并请简要说明理由。
九、(本题4分)贺建军与于美玲的离婚诉讼经法院审理后,法院于1996年6月18日判决准予解除婚姻关系并当庭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判决书。同年6月21日,贺建军向原审法院递交了上诉状。同年8月8日在二审审理期间,于美玲遇车祸死亡。
问:1、原审法院在接到贺建军的上诉状后应如何处理?
2、本案在程序上应如何处理?
十、(本题7分)《法网恢恢》是一部反映公安干警捍卫法律、揭露犯罪、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电影。剧本中,我们看到有这样一组对话:
人物:侦查员赵某、王某
犯罪嫌疑人:胡某
地点:公安局预审室
赵:被告人胡某,你知道今天为什么找你吗?
胡:不知道
赵:你要老实交待罪行,顽抗是没有出路的。
胡:我没有罪,我要请律师。
赵:现在你不能请律师,你可以自己为自己辩护。
胡:我不明白,我既讲了真实姓名,又有固定的住址,你们公安机关为什么还要对我收容审查。
赵:你有多次流窜盗窃的重大犯罪嫌疑,根据规定,对你进行收容审查。
胡:(不语)
赵:政府的政策历来都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你若老实交待罪行,我们可以放你出去。你若抵赖,将受到从重处罚。何去何从,你自己选择。
根据上述对话与剧情,请指出其哪些方面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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