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同时必须具有学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包括教育硕士、工程硕士等)和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等正在攻读硕士学位但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必须获得硕士学位方可报考;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体检标准;
5.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6.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书面推荐;
7.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在职人员,必须获得学士学位(即第1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工作6年或6年以上,已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并具备以下条件:
(1)英语通过国家六级考试或有相当于英语六级水平的成绩证明;
(2)已修完所报考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成绩证明),并通过国家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外语水平考试(获得合格证书);
(3)近5年已在所报考的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的学术论文(第1作者);
(4)在相关学科专业以主要获奖人(排名前3名)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
8.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执行。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形式,所有考生必须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方为有效。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1月18日9:00—2月27日17:00.(具体时间以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时间为准)
2.报名要求:登录《长沙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系统》提交报名信息,考生遵照网上报名说明和报名步骤进行,按要求录入本人各项真实信息,上传一吋免冠数码照片,并打印“报名登记表”。
(三)现场资格审查
时间:2011年3月7日-8日(具体时间以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时间为准)
地点:长沙理工大学金盆岭校区办公大楼1楼115室
现场资格审查: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硕士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
外地考生(不能现场资格审查者)最迟须于2011年3月7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邮寄“报名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及证件复印件和报名费,考前来我校研招办缴验原件和领取准考证。
所有考生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或邮寄以下材料:
(1)《长沙理工大学201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2)专家推荐书(两份,需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3)最后学位、学历证书原件(交复印件);
(4)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公章;
(5)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须加盖所在单位研究生主管部门公章)。
注:应届硕士毕业生免交第(3)项材料。
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到学校研究生招生办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方能核发准考证。
(四)考生报名时不需要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但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以及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应由考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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