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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政治:历史上共产党富农政策的演变

http://www.newdu.com 参加讨论 2010/6/11

  毛泽东将中国农民分为以下几个阶层:富农、中农和贫农,贫农又包括雇农。富农是农村中的资产阶级,中农是农村的小资产阶级,贫农是农村中的半无产阶级,而雇农则是农村中的无产阶级。
  在历史上,共产党关于富农的政策曾经调整过多次,是比较复杂的,要想了解这个问题,首先我们应该来看一下富农的大体定义。所谓的富农就是农村中一种比较富裕的有余钱剩米放债的自耕农或中农。其特征是占有土地,一般都有比较优良的生产工具和活动资本,自己参加劳动,但经常依靠剥削为其生活来源的一部分或大部分。在我国,土地改革前,富农的剥削方式主要是剥削雇佣劳动(雇长工、短工),或兼放高利贷,或兼以一部分土地出租,带有封建和半封建的剥削性质。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他们在反对帝国主义的斗争中,可能保持中立。但在社会主义革命时期,他们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对象。1979年1月,中共中央决定,对绝大多数已经得到改造的富农分子摘掉帽子,给予农村人民公社社员的待遇。
  在民主革命时期,对待富农,总体来说经历了从中立,到反对,到联合的一个过程。
  土地革命时期,土地问题是中国民主革命的中心问题。中共八七会议通过了《最近农民斗争的决议案》,决定用革命手段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以提高农民的政治、经济地位。1928年6月,中共六大通过了《土地问题决议案》和《农民问题决议案》,在政治决议案中指出:土地革命中“主要的敌人是豪绅地主,无产阶级在乡村中的基本力量是贫农,中农是 巩固的同盟者”。关于富农问题,决议案认为中国富农“具有资本主义的与资本主义以前的半封建剥削的性质”,应根据富农的政治态度对待他们的政策。当富农动摇与革命与反革命之间时,“不应该故意加紧对富农的斗争”,要“使这种富农中立,以减少敌人的力量”。“但贫农与富农的斗争应同时进行,绝不能因为联合战线而对富农让步”。这就是后来毛泽东根据各农村革命根据地土地革命的经验而制定的土地革命路线的内容之一——“限制富农”的政策。
  但是共产党的这种政策遭到共产国际的不满,他们将苏联对待富农的经验强加到中国的头上,要求中共打击富农。在这一指示之下,王明等人犯了左倾错误,对富农采取了“富农分坏田”的政策,想削弱他们的经济实力,打击他们窃取土地革命果实的企图。王明等人的左倾错误使中国革命蒙受了前所未有的损失。
  在抗战时期,由于这一时期的特殊性,为战胜强大的日寇,必须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抗日力量,而“富农的生产方式是带有资本主义性质的,富农是农村中的资产阶级,是抗日与生产的一个不可缺少的力量。……富农,不但有抗日要求,而且有民主的要求。”所以党在抗战时期制定的对待富农政策是在经济上奖励富农生产,在政治上联合富农,切实保障富农的人权、政权、地权、财权,当然对于富农的一部分封建性质的剥削也采取减租减息政策。这一政策能更积极地联合富农一致抗日。
  解放战争时期,随着国共矛盾的凸显,中共所面临的最大课题是如何争取解放战争的胜利。为了争取广大农民群众的支持,中共中央于1946年5月4日发出了《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即“五四指示”),将抗日战争时期的减租减息政策改为没收地主阶级土地分配给农民的政策,对于富农则规定应着重减租,其土地财产基本不动。在“五四指示”发布后的一年间,事实上,各根据地土改中,都动了富农的土地和其他财产。鉴于上述情况,毛泽东虽然认为“一般不动富农”的规定是正确的,但还是考虑到大敌当前、生死存亡之际有必要首先顾及贫雇农的要求。于是,1947年9月,毛泽东提议正在召开的中央土地会议对先前的政策作一些调整,采取按人口彻底平分土地的方针。他同时强调富农所得的土地财产不超过也不低于农民所得。接着通过的《中国土地法大纲》贯彻了这一主张,要求拿出富农多余的土地及一部分财产进行分配。这样,对富农经济由保存改为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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