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名词:宗教
知识定位:
老人教版思想政治必修二《政治生活》第八课
新人教版思想政治必修三《政治与法治》第六课
宗教 |简介
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出现的一种文化现象,属于社会特殊意识形态。
马克思认为,宗教是人的异化形式,宗教的本质就是人的本质,是“人创造了宗教,而不是宗教创造了人”。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指出:“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
宗教 |形成与发展
古时由于人类对宇宙的未知探索,以及表达人渴望不灭解脱的追求,进而相信现实世界之外存在着超自然的神秘力量或实体,使人对该一神秘产生敬畏及崇拜,从而引申出信仰认知及仪式活动体系,与民间神话一样,其也有自己的神话传说,彼此相互串联,本质是一种精神寄托和终极关怀。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宗教根源于社会物质生产方式,根源于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不合理,根源于自然力量和社会力量对人成为盲目起作用的、异己的力量。首先是自然根源,自然力对于最初的人来说是某种异己的、神秘的、超越一切的东西,这种自然力被人格化,于是“最初的神产生了”;其次是认识根源,主要指宗教源于人们对外部自然界虚幻的认识;再次是社会根源,主要指除了自然力量之外,社会力量也逐渐发挥了作用,例如在阶级社会,“被剥削阶级在跟剥削者斗争时的软弱无力,必然会产生对优美的来世生活的信仰,正如野蛮人在跟大自然斗争时的软弱无力会产生对上帝、魔鬼、奇迹等的信仰一样”。
马克思主义认为,宗教同其他事物一样,经历了一个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的发展过程。恩格斯对宗教发展的历史进程和宗教在不同历史阶段所展现的历史形态,先后提出过三种图式:第一种是“自然宗教”到“多神教”再到“一神教”;第二种是从原始社会的“自发宗教”到阶级社会的“人为宗教”;第三种是从“部落宗教”到“民族宗教”再到“世界宗教”。
宗教 |分类
集团社会之宗教,若由宗教发达史分类,可概分为原始宗教、国民宗教、世界宗教等。
(一)原始宗教,又称部族宗教,太古时代之宗教及未开化社会之宗教,如自然崇拜、精灵崇拜、图腾崇拜、巫觋教等。
(二)国民宗教,又称民族宗教,指行于部族、民族、国家等一定地域内之宗教,如日本之神社神道、印度之印度教、以色列之犹太教、中国之道教、儒教等。多与所处地域之社会风俗、习惯、制度等有密切之关系,而未必有宗教开祖或依据之经典,如日本神道,并无特定之教,而系以原始宗教为基础,根据国家组织而发展。又如我国之道教,有其特定之教祖,亦有其特殊之教格而适合国民之传统,故难以传入他国。
(三)世界宗教,如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等。此类型宗教多随个人之自由意志接受信仰,而顺从组织内之信条、仪礼、戒律等。通常多由特定之开祖所创倡,并以开祖之行迹及教说为中心,形成该教之教理与经典。教团之成立,多站在超越民族、国家等立场而创立,故其教法系以人类全体为中心,具有世界性与普遍性之性格。惟世界性之宗教虽以全体人类为中心,然实际上常以救济个人为基础,故具有探索心灵内面与侧重个人实践修行之特性。
依信仰对象之不同,可将宗教概分为三类:
(一)多神教(polytheism),即崇拜多种神灵,多系自然形成之信仰,存在于原始未开化之时代。随同人智之发达,渐对自然神赋予意义、理想,次第成为高级神,而祖先崇拜、英雄崇拜等,在进化之社会中亦并行不悖。或有由一神教发展为多神教者,即对具有种种最高神性格之一神,将其性格分别独立,成为最高神之权化分身,而个别崇拜之,如佛教之教祖佛陀,于其智慧方面之理想化而权化为文殊菩萨、势至菩萨,于慈悲方面之理想化而权化为观世音菩萨,于实践愿行方面之理想化而权化为普贤菩萨。又观世音菩萨为随机度众乃有三十三身之化现,如圣观音、千手千眼观音、不空罥索观音、柳叶观音、水月观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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