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要求
目前,高考物理科要考核的能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理解能力:理解物理概念、物理规律的确切含义,理解物理规律的适用条件,以及它们在简单情况下的应用;能够清楚地认识概念和舰律的表达形式(包括文字表述和数学表达);能够鉴别关于概念和规律的似是而非的说法;理解相关知识的区别和联系。
2.推理能力:能够根据已知的知识和物理事实、条件,对物理问题进行逻辑推理和论证,得出正确的结论或作出正确的判断.并能把推理过程正确地表达出来。
3.分析综合能力:能够独立地对所遇到的问题进行具体分析,弄清其中的物理状态、物理过程和物理情境,找出其中起重要作用的因索及有关条件;能够把一个较复杂问题分解为若干较简单的问题,找出它们之间的联系;能够理论联系实际,运用物理知识综合解决所遇到的问题。
4.应用数学处理物理问题的能力:能够根据具体问题列出物理量之问的关系式,进行推导和求解,并根据结果得出物理结论;必要时能运用几何图形、函数图像进行表达、分析。
5.实验能力:能独立完成“考试范围”中所列的实验,能明确实验目的,能理解实验原理和方法,能控制实验条件,会使用仪器,会观察、分析实验现象,会记录、处理实验数据,并得出结论,能灵活地运用已学过的物理理论、实验方法和实验仪器去处理问题。
考试范围
物理要考查的知识按学科的内容分为力学、热学、电磁学、光学及原子和原子核物理五部分。对各部分知识内容要求掌握的程度,以下用数字I、Ⅱ标出。I、Ⅱ的含义如下:
I.对所列知识要知道其内容及含义,并能在有关问题中识别和直接使用它们。Ⅱ.对所列知识要理解其确切含义及与其他知识的联系,能够进行叙述和解释,并能在实际问题的分析、综合、推理和判断等过程中运用。
1.质点的运动
(1)机械运动,参考系,质点Ⅰ
(2)位移和路程Ⅱ
(3)匀速直线运动,速度,速率位移公式S=vt,S—t图,v—t图Ⅱ
(4)变速直线运动,平均速度Ⅱ
(5)瞬时速度(简称速度)Ⅰ
(6)匀变速直线运动、加速度
(7)运动的合成和分解Ⅰ
(8)曲线运动中质点的速度沿轨道的切线方向,且必具有加速度Ⅰ
(9)平抛运动Ⅱ
(10)匀速率圆周运动,线速度和角速度,周期,圆周运动的向心加速度公式 Ⅱ(不要求会推导向心加速度的式)
2.力
(11)力是物体间的相互作用,是物体发生形变和物体运动状态变化的原因.力是矢量.力的合成和分解。Ⅱ
(12)万有引力定律.重力.重心Ⅱ
(13)形变和弹力.胡克定律Ⅱ
(14)静摩擦.最大静摩擦力Ⅰ
(15)滑动摩擦.滑动摩擦定律Ⅱ(1.在地球表面附近,可以认为重力近似等于万有引力2.不要求知道静摩擦因数)
3.牛顿定律
(16)牛顿第一定律.惯性Ⅱ
(17)牛顿第二定律.质量.圆周运动中的向心力Ⅱ
(18)牛顿第三定律Ⅱ
(19)牛顿力学的适用范围Ⅰ
(20)牛顿定律的应用Ⅱ
(21)万有引力定律的应用.人造地球卫星的运动(限于圆轨道)Ⅱ
(22)宇宙速度Ⅰ
(23)超重和失重Ⅰ
(24)共点力作用下的物体的平衡Ⅱ
4.动量、机械能
(25)动量.冲量.动量定理Ⅱ
(26)动量守恒定律Ⅱ
(27)功.功率Ⅱ
(28)动能.做功与动能改变的关系(动能定理)Ⅱ
(29)重力势能.重力做功与重力势能改变的关系Ⅱ
(30)弹性势能Ⅰ
(31)机械能守恒定律Ⅱ
(32)动量知识和机械能知识的应用(包括碰撞、反冲、火箭)Ⅱ
(33)航天技术的发展和宇宙航行Ⅰ(动量定理和动量守恒定律的应用只限于一维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