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
笔试考试大纲
一、考试等级及科目
2010年吉林省各级机关录用公务员考试采取分级考试的形式进行。报考省直、市州直机关(含长春市所辖区)的考试等级为甲级,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甲)、《综合知识》(甲)和《申论》(甲)。报考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的考试等级为乙级,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乙)、《综合知识》(乙)和《申论》(乙)。其中,报考乡镇机关录用优秀村干部职位的考生,只考《申论》(丙)和《农村工作常识》。此外,报考公安机关的考生,须加试《公安基础知识》;报考监狱劳教单位的考生,须加试《监狱专业知识》或《劳教专业知识》。
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应考须知
主要测察考生从事国家机关工作应具备的基本判断、思维能力。
试题结构包括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四个部分。全部为四择一的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100分。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甲)与《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乙)在题型、题量、难度等方面会有所不同。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