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云南省法检系统考试录用工作人员
有关政策解答
一、什么是法院、检察院录用工作人员考试?
答:法院、检察院录用工作人员考试,是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考试录用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对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补充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工作人员或与该职务层次相当的初任法官、检察官实行省级统一招录的一种制度。
二、法院、检察院录用的工作人员是否属于国家公务员?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的规定,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除工勤人员外)均属于国家公务员。
三、公告中所称“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具体是指什么职位?
答:根据《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四、为何不同岗位有不同的年龄要求?
答:《公务员录用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对报考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年龄条件作出了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的明确规定,同时规定本条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调整。
司法警察警衔授予年龄的限制参照人民警察执行,一般为30岁以下。本次招考明确规定:司法警察岗位报考人员,均统一限制为29岁以下(因为授警衔的时间是被录用1年以后)。
五、去年以前毕业但有文件规定享受应届毕业生待遇的,是否可报考要求2010年毕业生的岗位?
答:我省公务员招考对象并没有“应届”“非应届”的字样的要求,是按照岗位要求的毕业年限进行审核的,故如果是去年以前毕业但有文件规定享受应届毕业生待遇的,不可以报考岗位要求2010年毕业生的岗位。
六、考上研究生,但是我不想读,并且通知书已经发下来了,请问我还可以报考公务员吗?
答:招考公告已经明确,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不论是何种学历均不可以报考。因此,在读的其他学历的普通高校的学生也不可以使用自己低级别的学历报考。只要你去学校报到了,就视为“在读”,不符合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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