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省公务员队伍建设,适应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经省委、省政府同意,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10年度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2768名。其中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2407名(包括人民警察888名,选调生190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361名。共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对象
招考范围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1.常住户口在陕西省。
2.陕西生源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3.陕西区域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4.在陕西省参加“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的人员。
5.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研究生,报考以硕士研究生为学历起点的职位,不受户口、生源、毕业院校所在地限制。
另外,报考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选调生,不受户口、生源、毕业院校所在地限制。报考条件详见《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2010年选调生招录职位表》(附后);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资格条件、报考程序详见《陕西省2010年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公告》(附后)。
(二)报考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4年3月31日至1992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中,报考人民警察,须符合录用人民警察的体检标准;
6.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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