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上海市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秋季班)
招考政策问答
1、问:今年招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秋季班)的对象是哪些?
答:招考的对象是:
(1)2009届与2010届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高专、高职)及其以上学历的上海生源毕业生;
(2)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高校集体户口除外),2009届与2010届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高专、高职)及其以上学历的人员;
上述招考对象不包括成人高等教育(夜大、电大、函授、自学考试、学历文凭考)毕业生和业余大学、网络学院的毕业生。
2、问: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取得大专以上学历证书的人员可否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
答: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大专以上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人员就读期间必须为现役军人,当年入学时必须参加国家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面试时须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
3、问:对考生的学历如何进行认证?
答:考生的学历资格通过教育部或上海市教委进行认证。
4、问:今年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的报考条件中,其年龄怎样计算?
答: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考生年龄必须在25周岁以下,即1984年4月12日至1992年4月12日期间出生;大专(高专、高职)学历的考生年龄必须在23周岁以下,即1986年4月12日至1992年4月12日期间出生。
5、问:考生年龄方面有何其它政策?
答:本市公安系统革命烈士或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战线一、二级英雄模范称号的公安英烈子女,以及退伍士兵(大学就读期间应征入伍),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年龄可放宽至28周岁以下,即1981年4月12日至1992年4月12日期间出生。
6、问:笔试科目合格人员如何确定?
答:四门笔试总分为350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外语各100分,《法律基础》50分。根据考生四门笔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考人数三倍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并在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海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公布。
7、问:笔试成绩合格者如何参加面试、体检和考察?
答:(1)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参加由上海市公安局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包括结构化面试、体能测试和心理测试。体能测试分男女组进行,男生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女生体能测试项目为800米跑。其中报考特警职位的,加试150米障碍跑。
(2)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40%、结构化面试50%、体能测试10%)确定合格人员,并通知到指定地点进行常规体检和机动车驾驶人员体检。有驾驶证者可免于参加驾驶员适应性体检。
(3)体检合格后,由上海市公安局负责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任职资格等进行全面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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