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10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
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和人民警察学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人民警察队伍建设,提高人民警察队伍整体素质,充实基层警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10年我省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简称四大类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及人民警察学员。为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省委组织部、省编委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特制定《贵州省2010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和人民警察学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一、贵州省2010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警察学员招考办法
(一)工作原则和工作程序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考工作按照编制招考计划、发布招考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录用(录取)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考区及考务工作安排
根据招考计划,按照相对集中、方便考务工作的原则,设省直、贵阳、遵义、六盘水、安顺、黔南、黔东南、黔西南、毕节、铜仁10个考区。省直及垂管系统职位的考区设在贵阳,市(州、地)职位的考区统一设在市(州、地)政府(行署)所在地城市。省公务员招考办统一安排全省考试考务工作,并负责命题、制卷、阅卷,市(州、地)公务员招考办负责本辖区考试考务工作。
(三)招考计划及职位
四大类机关共计划招考人民警察2095名,其中,法院机关81名、检察院机关49名,公安机关1224名(含森林公安66名、人民警察学员340名),司法机关741名。
招考职位分A、B、C三类。A类为综合管理类职位,B类为执法执勤类职位;C类为计算机、会计、外语等专业技术职位。具体招考职位详见《贵州省2010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和人民警察学员职位一览表》(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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