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于2010年5月25日在湖北人事网站(
www.hbrs.gov.cn)和湖北人事考试网(
www.hbrsks.gov.cn)发布《湖北省2010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考公告》)和职位公告,并在省内主要新闻媒体上发布招考信息。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和省直各招录机关(含垂直管理部门)也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在本地区、本部门发布《招考公告》。全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将于近期在湖北人事考试网公布。
对职位公告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报考人员可以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联系方式见职位表)。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的网址是湖北人事考试网。报考所需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0年6月4日8:00至6月13日24:00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审查报考资格。各地、各招录机关要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拟录用职位的要求,认真严格审查报考者的各项资格条件。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人员,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内容,并退报考人员补充。报考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对通过审查的人员,招录机关应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时参考。截止6月15日17:00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招录机关审核通过。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应于2010年6月5日至6月15日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6月 5日8:00至6月13日24: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6月13日24: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2、现场报名。
报考国家安全机关的人员,由省安全厅组织现场报名。
拟报考省级检察院机关及其派驻机构、省高级人民法院及其直管法院(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武汉海事法院)、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机关)和省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系统的人员,须先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在湖北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资格审查通过后才能进行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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