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渝北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切实优化干部结构,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结合我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实际情况,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考选调部分工作人员。
一、选调人数及岗位
此次面向全国公开选调30人,具体岗位见附表。
二、选调范围
(一)已完成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的工作人员;
(二)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三)2008年选派到渝北区镇、村工作且上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2009年市委组织部选调到渝北区工作的大学生。
三、选调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坚持和实践“三个代表”,具有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遵纪守法;
(二)全日制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30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四)近五年年度考核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不足五年的按实际年份填写);
(五)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六)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一)见习期(试用期)未满的;
(二)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按照报名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6月13日至29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先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www.cqhrss.gov.cn)下载《重庆市渝北区2010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好后将报名表发送到邮箱:67800711@163.com。报名表照片栏应有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名表控制在一页以内,单页A4纸打印。报名采取个人自愿的方式进行,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需对自己填报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3.报考要求:报考行政或参公岗位的,应是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报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岗位的,应是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2008年选派到渝北区镇、村工作且上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和2009年市委组织部选调到渝北区工作的大学生可以报名参加公开选调,待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后,再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未取得公务员录用资格的,不予办理调动手续。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10年7月1日至2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2.资格审查地点:中共重庆市渝北区委组织部(渝北区两路街道义学路64号)。
3.资格审查时,带上网上报名时填报打印好的《重庆市渝北区2010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及其他报考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按规定收取笔试考务费:50元/人。
4.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应达到1:3及以上,未达到规定比例,相应削减选调人数。选调名额取消的,允许报考该职位的报考人员改报其他同类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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