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各级机关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366号)精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实施2012年全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2012年全市各级机关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731名,其中:市级机关28名,县(市、区)机关488名,乡镇机关138名,省垂管部门77名。上述计划中含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48名(其中驻监所检察官预备人选4名);从我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各级机关公务员101名;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16名。
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请于2011年12月19日起登录以下网站查询: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zjhrss.gov.cn)
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gwy.zjhrss.gov.cn)
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
浙江人才网(www.zjrc.com)
浙江继续教育网(www.jxedu.com.cn)
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www.lishui.gov.cn)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sj.lishui.gov.cn)
二、招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范围、对象
1.市级以下各级机关招考的范围和对象为:
(1)具有丽水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1年12月2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2012年丽水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丽水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历届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3)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丽水市外生源应届本科毕业生;
(4)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户口不限(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12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A、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户口不限。
2.在第1条(1)、(2)所列范围和对象基础上,市级机关和市属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录公务员的对象为:
(1)参加我市“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简称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且历年年度考核合格的人员;
(2)参加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省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简称“两项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累计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
上述(1)、(2)人员享受定向考录政策的期限为5年,其中2010年及以前已不在服务岗位的,期限为2011-2015年,依此类推。
3.县、乡两级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录职位的范围和对象为: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合格,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
4.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考录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时间满2年以上的人员;现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职务连续任职时间满3年以上的人员。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时间,不能计入任职时间。
5.乡镇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考录试点的范围和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人民武装学院毕业学员。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生办公室录取进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且取得全日制大专、本科学历,应届毕业或在校期间参军入伍并已退出现役的人员,具体职位资格条件请登录相关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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