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法院2019年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招录公告
按照深化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深圳市颁布实施了《深圳市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改革方案》。新的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有别于普通的聘用制人员,参照公务员招考程序进行招录,实行单独职级管理,薪酬福利待遇较高,具有长期稳定的职业发展通道。
根据工作需要,深圳法院决定开展2019年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招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品行,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4、身体健康;
5、具有本科以上学历(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其他全日制在读学生不得报考),法律专业优先;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即1990年4月24日至2001年4月23日期间出生)。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情形。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单位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深圳法院2019年招录劳动合同制书记员职位表》。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受理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应在2019年4月24日(周三)上午10:00至2019年5月3日(周五)下午17:00期间,以本人实名注册的用户信息登录考生服务系统选报职位(招录职位见附件1)。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www.sydwzl.com/szfy/。
2、职位填报注意事项。每个职位均按照1:12的比例限制报名人数,当某职位报名人数达到招录人数的12倍时,该职位自动停止报名。请考生密切留意各职位实时报名情况,尽早选择合适职位填报。
(三)资格初审
考生应在填报职位前将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19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学信网学籍证明,不能提供的不得报考)、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如有则附)扫描成电子文档(JPG格式),上传至网上报名系统,未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资格初审不合格,不能取得笔试资格。资格初审合格的,取得笔试资格。资格初审结果将会以短信的方式通知到报名人员手机号码。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取得笔试资格人员可在2019年5月7日(周二)上午10:00至2019年5月10日(周五)下午17:00期间,以本人实名注册的用户信息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
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的,笔试科目为1科:《综合素质测试》;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的,笔试科目为2科:《综合素质测试》和《法律知识测试》(考试大纲见附件2)。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定在2019年5月11日(周六)。
上午8:30-10:00:《综合素质测试》。
上午10:30-12:00:《法律知识测试》。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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