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拓宽干部来源渠道,吸引储备优秀人才,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根据选调生工作有关规定,现就做好福建省2021年选调生选拔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及范围
全省2021年计划选拔选调生450名,接收安排选调生所需的行政编制,由各地各单位在本级或本单位行政编制限额内统筹解决。
(一)计划从省内外普通高等院校(以下简称高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博士优秀毕业生中,选拔选调生50名。
(二)计划从省内外部分高校(名单见附件1)的福建生源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优秀毕业生中,选拔选调生400名,其中:党政类348名,法院类30名,检察院类22名。
二、选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5年11月及以后出生,以下类推),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
(三)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奉献,志愿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
(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品学兼优,作风朴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
(五)2021年全日制应届大学毕业生,学习勤奋刻苦,专业基础扎实,学业成绩优良。本科生必须是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不含春季高考)或按规定免于考试录取的,须在2021年1月1日—7月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研究生必须是参加统一招生考试或按规定免于考试录取的,须在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六)身体、心理健康,能够适应基层工作和生活环境,身体状况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七)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大学学习期间应担任学生干部。(1)沿海(包括福州市、厦门市、漳州市、泉州市、莆田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生源的本科生,担任党支部书记、班长、团支部书记或校级团委、学生会副部长、院(系)级团委、学生会部长以上职务不少于1学年;担任党支部副书记、副班长、团支部副书记或院(系)级团委、学生会副部长以上学生干部不少于2学年。(2)山区(包括三明市、南平市、龙岩市、宁德市,下同)生源的本科生,担任党支部副书记、副班长、团支部副书记或院(系)级团委、学生会副部长以上学生干部不少于1学年。(3)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包括:永泰,云霄、诏安、平和,建宁、宁化、泰宁、清流、明溪,顺昌、浦城、光泽、松溪、政和,武平、长汀、连城,霞浦、寿宁、周宁、柘荣、古田、屏南,下同)生源的本科生,担任班委以上学生干部不少于1学年。(4)硕士研究生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应担任班委以上学生干部不少于1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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